日前,司法部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就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回顾了我们党90年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总结了党和人民创造的宝贵经验,提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目标任务,阐述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的大政方针,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对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集中一定时间集体学习,进行专题研讨。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突出重点,着重学习、领会、把握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加深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加深对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目标任务的认识,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的认识,切实把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去。
通知强调,要以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努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要进一步做好服务改革开放、服务经济建设各项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大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大力加强司法协助外事工作,不断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努力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科学发展服务。要进一步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进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向基层社会和广大群众延伸,大力发展法律援助事业,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加的法律需求,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民生问题解决。要进一步做好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各项工作,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加强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全力做好监所安全稳定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通知要求,要努力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建好建强监狱、劳教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司法行政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要按照“五个必须坚持”的要求,更加注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更加注重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更加注重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更加注重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更加注重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大力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努力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
通知强调,要切实抓好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和宣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迅速掀起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要大力宣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90年奋斗的光辉历程、伟大业绩、宝贵经验,宣传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宣传报道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激励大家更加奋发有为地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